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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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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0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63,580万元的担保。担保业务具体实施时,公司可视情况决定由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根据与金融机构的协商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Avmax Group Inc.(以下简称“Avmax”)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Bank of China (Canada)(以下简称“加拿大中行”)申请银行贷款,公司拟通过内保外贷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

  本次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7月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星沙支行”)签订《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编号:2024年湘中银企山河保函字0607号),约定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中行星沙支行申请内保外贷,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Avmax向加拿大中行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美元5,000万元整,以截止2024年7月5日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合人民币35,644.50万元。

  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Avmax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6,580万元,本次公司为Avmax提供担保折合人民币金额为35,644.5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Avmax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935.5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Avmax Group Inc.

  2、成立时间:2005年11月22日

  3、注册地址:2055 Pegasus Road NE, Calgary, Alberta, Canada, T2E 8C3

  4、公司持股比例:100%

  5、董事:夏志宏、黄仲波、Steve Hankirk

  6、注册资本:加币9,649.79万元

  7、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8、Avmax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按照公司与中行星沙支行签署的《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条款约定,公司向中行星沙支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为美元5,000万元整,期限为自备用信用证开立之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止。

  中行星沙支行同意为Avmax向加拿大中行申请的5,000万美元(含本金及部分贷款利息)贷款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并在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公司对本担保项下的贷款合同承担连带责任。若发生保函/备用信用证项下索赔,经开证行审核受益人索赔文件符合保函/备用信用证约定的,开证行无须征得公司同意,有权直接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存入的备付款项对外付款,亦有权主动借记公司在开证行的外币或人民币账户上的资金作为备付款对外付款。如因公司在开证行的账户资金不足致使开证行垫付索赔款项,公司应清偿开证行的垫付款项,并按约定承担垫款利息。

  若发生相关违约事项,开证行可要求公司赔偿因违约而给开证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实现债权而导致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及税费损失;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2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0,588.97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48%,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七、备查文件

  1、《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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