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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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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4年6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程立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程立力先生、李开伟先生、沈琴女士、虞坚先生、王海峰先生、张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提名程立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提名李开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提名沈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提名虞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提名王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提名张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选举。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王志跃先生、云昌智先生、徐联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徐联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注册税务师资格;王志跃先生、云昌智先生、徐联义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其中独立董事徐联义先生至2027年1月15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公司届时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在上述期限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2.1、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提名王志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提名云昌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3、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提名徐联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程立力先生,汉族,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江苏农学院农学学士、华南农业大学动物营养专业硕士。公司创始人,曾供职于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目前,程立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130,501股,直接持股比例为32.64%。程立力先生为公司股东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鸣农业)(直接持有公司9.21%股份)、常州市聚益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益农业)(直接持有公司1.93%股份)、常州市昊成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昊成牧业)(直接持有公司2.26%股份)、深圳市沧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沧石投资)(直接持有公司0.39%股份)之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其配偶沈静女士为公司股东常州市奔腾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奔腾牧业)(直接持有公司19.03%股份)之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程立力及沈静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控制公司股份比例达65.46%,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沈琴女士为程立力妻妹。

  除此之外,程立力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李开伟先生,汉族,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供职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环球租赁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农业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陕西现代果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安徽阳雪食品有限公司董事、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董事、浦江华统牧业有限公司董事、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开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沈琴女士,汉族,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安徽师范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学士。曾供职于安徽蚌埠天原集团、常州市武进区新苑宾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江苏鼎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沈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307,18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1.00%,通过天鸣农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749,000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94%。沈琴女士为公司董事长、总裁、股东天鸣农业、聚益农业、昊成牧业、沧石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程立力之妻妹;与公司股东奔腾牧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沈静为姐妹关系。

  除此之外,沈琴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虞坚先生,汉族,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曾供职于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局、新西兰《中文先驱报》。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江苏鼎华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虞坚先生通过聚益农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20,000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087%;通过公司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30,000股,尚未进入归属期。

  虞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5、王海峰先生,汉族,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南农业大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专业博士。曾任托佩克(中国)种猪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20年9月加入公司,负责公司养猪业务,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常加(上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加农(上海)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扬州加农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盛昊(上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目前,王海峰先生通过公司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84,000股,尚未进入归属期。

  王海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6、张海涛先生,汉族,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博士、美国亚利桑那大学药理学博士。曾供职于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入职公司,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江苏立华育种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立华南京农业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海涛先生通过公司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30,000股,尚未进入归属期。

  张海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志跃先生,汉族,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江苏农学院(现扬州大学)畜牧专业。现任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家禽学分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兼家禽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畜牧兽医学会特聘顾问、国家水禽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截至目前,王志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云昌智先生,汉族,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涉外经济法学博士。曾任贝克麦肯斯国际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权亚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联想集团法务部高级商事法律顾问、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集团副总裁、总法律顾问、信息安全事务总负责人、海南永旭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法务总监、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北京正源浩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兼任佳利达(海南)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新余飞年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厚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广东尚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云昌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徐联义先生,土家族,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高级经理、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CFO、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小镇集团副总裁。现任尤尼泰(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合伙人,兼任北京中启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合伙人、淘珠公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重庆梦马致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阳光壹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科甸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监事、辩证商务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徐联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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