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
2、召开地点:公司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曾从钦董事长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661人,代表股份数为2,795,807,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81,608,005股)的72.0270%。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2,145,616,8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276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52人,代表股份650,190,2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7505%。
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共计18人出席会议,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2023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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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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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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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四: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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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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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881,608,005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46.70元(含税),分红金额为181.27亿元。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六: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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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同意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为78.89亿元。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七:关于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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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财务公司吸收公司的存款,2024年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2024年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2025年、2026年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每日最高贷款余额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另行约定。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八: 2024年度全面预算方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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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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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党建和利润分配等内容。(具体详见专项公告)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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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主要涉及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对外捐赠的权限等内容。(具体详见专项公告)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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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主要涉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任期等内容。(具体详见专项公告)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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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主要涉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职责与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独立性等方面,同时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条款。(具体详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三: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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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选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99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四: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调整的议案
14.01选举章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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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章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14.02选举韩成珂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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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韩成珂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五:关于第六届监事会调整的议案
15.01选举朱永良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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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朱永良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
15.02选举李帅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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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李帅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刘浒、唐琪。
(三)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