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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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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4-19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8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至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振华先生

  (5)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1日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718,518,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9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55,813,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5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162,704,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35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3人,代表股份162,722,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3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人,代表股份162,704,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35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1、提案1.00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232,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135,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弃权1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436,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反对135,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弃权1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2%。

  2、提案2.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结果如下:

  提案2.01《选举方正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同意626,786,05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7.233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4,355,35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1.0035%。

  审议结果:当选

  提案2.02《选举丁振华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同意626,781,4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7.232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4,350,75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1.0006%。

  审议结果:当选

  提案2.03《选举刘勋章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同意622,964,57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6.701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0,533,87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8.6550%。

  审议结果:当选

  提案2.04《选举吴晓亮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同意623,014,57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6.708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0,583,87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8.6857%。

  审议结果:当选

  提案2.05《选举胡瀚阳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082,474,89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50.653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3,219,89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4.1602%。

  审议结果:当选

  3、提案3.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结果如下:

  提案3.01《选举杜至刚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530,675,90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73.857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0,731,35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8.7763%。

  审议结果:当选

  提案3.02《选举史卫进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530,675,90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73.857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0,731,35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8.7763%。

  审议结果:当选

  提案3.03《选举颜廷礼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530,720,90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73.863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0,776,35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8.8040%。

  审议结果:当选

  4、提案4.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结果如下:

  提案4.01《选举刘明辉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表决情况:同意530,720,90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73.863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0,776,35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8.8040%。

  审议结果:当选

  提案4.02《选举于爱玲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表决情况:同意530,726,46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73.864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0,781,90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8.8074%。

  审议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白晓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4-20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6 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以及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与会职工代表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选举李小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方正基先生、丁振华先生、刘勋章先生、吴晓亮先生、胡瀚阳先生、杜至刚先生、史卫进先生、颜廷礼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任期一致,为期三年。

  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刘明辉先生、于爱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任期一致,为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其中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小滨:男,1967年生,博士,研究员,中共党员。曾任公司保护事业部副经理、保护及变配电自动化部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质量师、董事。

  李小滨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勇: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技术研究员。曾任公司中心研究所历任课题组长、室主任、副所长,生产部副部长,配电事业部总经理,公司董事、电自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公司总经理高级助理,监事会主席。

  陈勇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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