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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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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光明肉业 编号:2024-035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业”、“上市公司”或“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鼎牛饲料”)。

  ●  本次担保属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鼎牛饲料提供新增4笔担保,担保金额共计6,000万元,全部用于替换前期借款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为鼎牛饲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鼎牛饲料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财务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鼎牛饲料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鼎牛饲料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共计6,000万元,全部用于替换前期借款担保。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实际担保期间以担保协议实际执行为准。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鼎牛饲料提供的累计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鼎牛饲料可用担保额度为0元。

  ■

  (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属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司已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6,000万元,其中为鼎牛饲料提供担保额度15,000万元。(详见2024年3月28日、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梅林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上海梅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次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379号101室,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法定代表人:张林;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包装材料、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有毒及危险品)、木制品、金属材料、针纺织品、体育用品、实验室设备、建筑材料、家电、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食用农产品零售。上海梅林持股比例100%。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鼎牛饲料(母公司)资产总额42,067.23万元,净资产6,939.46万元,负债总额35,127.77万元,资产负债率83.50%;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70,066.06万元,净利润-7,362.96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4年3月31日,鼎牛饲料(母公司)资产总额45,477.38万元,净资产6,680.29万元,负债总额38,797.10万元,资产负债率85.31%。2024年1-3月营业收入为46,108.74万元,净利润-431.8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与光明财务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下人民币2,000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相关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是否有反担保:否。

  (二)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下人民币2,000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相关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是否有反担保:否。

  (三)本公司与光明财务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下人民币1,500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相关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是否有反担保:否。

  (四)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下人民币500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相关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是否有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与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8,152.50万元,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8,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合计为38,15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1%。本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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