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况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收储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将公司南厂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237100平方米(折合约355.65亩,其中含原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土地14675平方米,委托本公司统一办理)进行收储,并支付公司土地收储包干补偿费36039.60万元(其中含原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包干补偿费2282.256万元,系公司接受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相关手续,不计入公司账面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2022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鲁抗医药关于政府收储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鲁抗医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二、土地收储进展情况
公司已按约定完成土壤治理修复等工作,并按照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于2024年6月27日收到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鲁抗老厂南区退城进园相关土地使用权已注销的说明》,自此完成土地整体移交。
三、土地移交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土地收储作为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一无形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在土地完成整体移交后,相关土地及资产的主要风险及报酬已转移至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储所获补偿款扣减归属于土地移交过程的停工损失、设备搬迁工作、建筑物拆除和垃圾清理等土地收储成本后转入资产处置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土地完成整体移交后将会对公司损益产生积极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本项目土地补偿款总额为33,757.344万元,扣除土地账面净值、地上附属物账面净值、土地修复费用等相关支出后,预计土地收储税前收益15,583.964万元。
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可能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暂未收到土地补偿款,资金到位时间尚不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款项的拨付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本项目属非经营性损益项目,本项目的初步测算是基于公司对收储协议的正常履行和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理解,如收储协议无法履行、发生重大变动或国家税收政策在执行中与公司理解产生差异,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