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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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3月1日,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及2024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才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德才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2024-00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3月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才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完成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1,558,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33%,购买的最高价为13.50元/股,最低价为11.66元/股,回购均价为13.16元/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03,552.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法定期间未使用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3月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才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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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1,558,575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后期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2023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原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含85,000.00万元),其中63,000.00万元用于建筑工程项目,2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自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披露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工作。在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政策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后,经公司综合考虑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
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受当前资本市场环境、政策变化及资本运作计划等因素影响所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四、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系公司根据宏观环境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在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5号楼德才大厦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4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艳平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受当前资本市场环境、政策变化及资本运作计划等因素影响所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
公司前期已陆续完成除信息化项目外的其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结项,本次信息化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即全部实施完毕并结项。
● 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187.20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4.48%,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3号)核准,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798.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102.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全部到账,并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7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第000032号)。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和2022年5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建筑工业化装饰部品部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部品部件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将部品部件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金额12,722.22万元全部投向“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系统门窗项目”),系统门窗项目投资总金额17,133.4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变更前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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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使用、节余及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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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率=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
(2)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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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信息化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二、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信息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4年6月28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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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等,因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信息化项目”投资概算主要包含机房装修、网络布线、信息化建设硬件投资、信息化建设软件投资、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基本预备费用及其他等项目。最终目标是打造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集成、稳定、高效、安全的信息平台,实现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全面整合,公司需花费较多精力及时间全面评估引进系统与现有模块的匹配和兼容情况,实施过程复杂,实施时间长。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对项目进行合理的规划。在硬件设备和软件购置及安装上,公司在采购过程中,优先选用国内供应商,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通过多方比价,控制采购成本,并在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形势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同时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等,经济、科学、有序的进行项目建设,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募集资金。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187.20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4.48%,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等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根据预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则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约为13.34元。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根据预案,公司将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2024年6月28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