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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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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068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泸州步步高驿通商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再次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9月25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新天地步步高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新天地”)、湘潭华隆步步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隆步步高”)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2023年10月26日,湘潭中院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步步高股份的重整申请。2023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03破16-1号《决定书》,湘潭中院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2023年11月29日,湘潭中院裁定受理步步高股份全资子公司四川步步高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步步高”)、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步步高”)、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南城百货”)、赣州步步高丰达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步步高”)、郴州步步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郴州步步高”)、柳州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南城百货”)、泸州步步高驿通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步步高”)、长沙步步高星城天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星城天地”)、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南城百货”)、湖南海龙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龙供应链”)、湖南腾万里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腾万里”)、株洲步步高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步步高”)重整,并于2023年12月4日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2024年5月24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主持召开了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步步高股份、华隆步步高、湘潭新天地、四川步步高、江西步步高、广西南城百货、赣州步步高、郴州步步高、柳州南城百货、长沙星城天地、桂林南城百货、海龙供应链、湖南腾万里、株洲步步高等十四家公司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鉴于泸州步步高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未能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将依法由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再次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泸州步步高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已完成再次表决,现将再次表决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再次表决的结果

  泸州步步高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100.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00%。泸州步步高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泸州步步高普通债权组及税款债权组已经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综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八十六条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已获泸州步步高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及管理人将及时向湘潭中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步步高股份或相关子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步步高股份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步步高股份及相关子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3、2024年4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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