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购买赵来根持有的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聚力”)51%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122.73万元,其中对应实缴注册资本122.73万元),并在受让股权后承担该标的股权中尚未实缴出资的缴纳义务。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与交易对方赵来根及新聚力其他现有股东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新聚力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收购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交易进展
新聚力于近日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直接持有新聚力51%的股权,新聚力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后的股权登记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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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