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与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吕梁曙光汽车产业园项目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框架协议”),本协议系双方达成的初步合作意向,具体合作事宜在后续洽谈过程中另行商议签订,后续协议的签署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宜以后续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2、本协议涉及的合作内容受行业政策、手续报批、可研论证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近期与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吕梁曙光汽车产业园项目招商引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合作对方为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仅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积极推动吕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上市企业在国家绿色低碳发展中的责任和担当,甲乙双方积极研究推动在吕梁经开区建设吕梁曙光汽车产业园项目,开展新能源汽车整车(氢能重卡)和零部件相关项目合作,促进甲方辖区内相关产业发展。
具体内容:
1、乙方充分利用自身产业优势和技术优势,融合吕梁区位优势和配套资源,利用甲方现有土地和厂房,积极研究推进与相关合作方共同投资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生产线;
2、力争实现5年生产10000台/套氢燃料电池系统及整车(氢能重卡)的目标;
3、甲方在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市场拓展、税收优惠等方面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支持;
4、乙方引入拥有氢能及燃料电池自主核心技术的核心零部件企业和具备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站建设实力企业,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于合作意向签署本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实现合作共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系双方达成的初步合作意向,具体合作事宜在后续洽谈过程中另行商议签订,后续协议的签署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宜以后续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2、本协议涉及的合作内容受行业政策、手续报批、可研论证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合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