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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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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35 证券简称:大众公用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浦北路1号上海中星铂尔曼大酒店3楼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或H 股股东以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

  公司以邮件形式出具的其征集的 H 股股东委任投票反馈结果)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公司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现场出席4人,通讯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现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赵飞女士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2,544,222.99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72,791,115.2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分配,预案如下:

  按照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7,279,111.52元,加上2022年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1,676,465,295.24元,减去2023年度已分配88,573,040.25元,合计可供分配利润1,743,404,258.71元。以2023年末总股本2,952,434,675股为基数,每10股拟分配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03,335,213.63元,结存未分配利润1,640,069,045.08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另行公告。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01 议案名称:《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采购天然气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2 议案名称:《本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3议案名称:《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租赁不动产、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4 议案名称:《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出售物资、提供工程施工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5议案名称:《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燃气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6 议案名称:《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本公司股东燃气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7 议案名称:《本公司及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子公司租赁不动产、购买商品和劳务等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8 议案名称:《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不动产、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9 议案名称:《本公司接受大众企管及子公司运管、修理等服务,及向大众企管及子公司出租房屋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10 议案名称:《本公司子公司大众保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11 议案名称:《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重修〈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1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 《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9、10、11、12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5.05、5.06、5.09、5.10、5.11 涉及关联交易,议案5.05、5.06的关联股东为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议案5.09、5.10、5.11的关联股东为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上关联股东均须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不计入该议案的有效表决票股份数,在计算该等议案所涉股东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时,均已剔除与该等议案具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志强、游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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