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太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调整旗下太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对象、申购业务限额,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销售对象、申购业务限额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
1、将销售对象调整为:“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本公司将据此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相关条款。
二、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次修订自2024年6月12日起生效。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全文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28-8699或021-615609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