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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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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8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7,173股,占公司总股本88,133,334股的0.098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6.15元/股,最低价为44.9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0,180.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截至2024年5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91,073股,占公司总股本88,133,334股的比例为0.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6.15元/股,最低价为28.4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9,053.6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91,073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通知债权人手续后按照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注销手续。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办理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等工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自有闲置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公司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增加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总体风险可控。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自有闲置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的余额,存款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安全性强,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支取,流动性好,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增加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闲置资金,能增加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闲置资金;

  2、公司将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等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将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并将自有闲置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并同意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2日

  至2024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6月11日16: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5341

  联系人:徐雯

  联系电话:0512-50103288

  传真:0512-50103111

  邮箱:ir@asem.cn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  是否有监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瑛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将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并将自有闲置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并同意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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