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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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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

  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7日止,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

  2、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结合公示情况,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级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前述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5、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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