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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就5、6、7、8、9、10、13、14、15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deli@deliglass.com

  互动电话:0550-6678809

  3、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4、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5、“公司”或“本公司”均指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5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及《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研发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参加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8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14472.38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9240%。

  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共计4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26.4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75%。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26.4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7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通过视频参会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议案1至议案12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13至15为累计投票议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4,566,9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156,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4,566,9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156,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4,566,9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156,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4,566,9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156,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566,9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156,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7,6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805%,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3%;反对156,9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195%,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4年度融资额度暨公司为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566,9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156,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7,6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805%,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3%;反对156,9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195%,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566,9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156,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7,6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805%,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3%;反对156,9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195%,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为公司及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07,6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01%;反对156,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9%;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7,6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805%,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3%;反对156,9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195%,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施卫东先生、俞乐先生、张达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9、审议《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07,6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01%;反对156,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9%;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7,6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805%,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3%;反对156,9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195%,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施卫东先生、俞乐先生、张达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10、审议《关于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566,9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156,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7,6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805%,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3%;反对156,9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195%,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44,566,9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156,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12、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4,566,9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156,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1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施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4,459,357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2、选举俞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4,459,357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3、选举张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4,459,356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4、选举黄小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4,459,356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5、选举卫树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4,459,356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6、选举程英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4,459,356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选举施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7股。

  2、选举俞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7股。

  3、选举张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6股。

  4、选举黄小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6股。

  5、选举卫树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6股。

  6、选举程英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6股。

  以上人员任期自2024年5月17日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1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高利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4,459,353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2、选举王文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4,459,353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3、选举刘永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4,459,353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选举高利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3股。

  2、选举王文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3股。

  3、选举刘永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3股。

  以上人员任期自2024年5月17日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15、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吴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44,459,355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2、选举龚明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44,459,352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选举吴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5股。

  2、选举龚明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2股。

  以上人员任期自2024年5月17日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五、独立董事分别向股东大会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国红女士、彭思佳女士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3日以微信方式向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5月17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施卫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1.《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文兵先生、高利芳女士、卫树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王文兵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高利芳女士、刘永伟先生、施卫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高利芳女士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永伟先生、王文兵先生、程英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刘永伟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施卫东先生、俞乐先生、程英岭先生、张达先生、黄小峰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同意聘请俞乐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聘请张达先生、程英岭先生、胡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聘请吴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聘请童海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人员聘期为三年,自2024年5月17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监事的简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简历:

  胡军先生 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学士学位。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凤阳县招商局副局长、淮滨新区招商局局长。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4月任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胡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健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会计专业。曾任公司审计部科员、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管理中心资产管理组组长、财务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审计部部长及财务总监。2023年4月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吴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童海燕女士 1985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拥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中共党员,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总监、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2月至今被聘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月被聘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3年4月被聘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7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每两年参加一次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截至目前,童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童海燕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

  邮政编码:233121

  办公电话:0550-6678809

  传真号码:0550-6678868

  电子信箱:thy@deliglass.com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3日以微信方式通知,并于2024年5月17日在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推选的施永丽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上选举施永丽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三年,以上人员任期自2024年5月17日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于今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施卫东先生

  2、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施卫东先生、俞乐先生、张达先生、程英岭先生、黄小峰先生、卫树云女士;独立董事王文兵先生、高利芳女士、刘永伟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王文兵先生、高利芳女士、卫树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王文兵先生为召集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高利芳女士、刘永伟先生、施卫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高利芳女士为召集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永伟先生、王文兵先生、程英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刘永伟先生为召集人(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施卫东先生、俞乐先生、程英岭先生、张达先生、黄小峰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为召集人(主任委员)。

  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

  成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施永丽女士

  2、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吴强先生、龚明辉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施永丽女士。

  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低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裁:俞乐先生

  2、副总裁:张达先生、程英岭先生、胡军先生

  3、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童海燕女士

  4、财务总监:吴健先生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

  董事、监事的简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童海燕女士拥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

  邮政编码:233121

  办公电话:0550-6678809

  传真号码:0550-6678868

  电子信箱:thy@deliglass.com

  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公司对

  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和第四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

  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四、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洪洲先生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洪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部分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肖体喜先生在本次监事会换届后离任,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体喜先生通过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8万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简历:

  胡军先生 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学士学位。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凤阳县招商局副局长、淮滨新区招商局局长。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4月任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胡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健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会计专业。曾任公司审计部科员、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管理中心资产管理组组长、财务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审计部部长及财务总监。2023年4月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吴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童海燕女士 1985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拥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中共党员,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总监、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2月至今被聘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月被聘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3年4月被聘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7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每两年参加一次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截至目前,童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童海燕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

  邮政编码:233121

  办公电话:0550-6678809

  传真号码:0550-6678868

  电子信箱:thy@deligla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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