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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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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北园区42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赖国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金顺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周雄秀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鲁晓红、毛圣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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