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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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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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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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变动情况的说明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826.02万元,同比上升52.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1.18万元,同比上升174.75%,主要原因是市场行情趋稳,下游需求好转,主要化工产品价格稳中上涨,加上宁夏基地项目产能陆续释放,公司化工板块毛利较去年同期增加明显。随着市场行情逐步稳定,下游需求好转,公司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市场,稳定公司正常的经营利润。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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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不向下修正“百川转2”转股价格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发布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百川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百川转2”转股价格,且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若再次触发“百川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4月19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百川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百川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2、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发布了《关于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1.5万吨石墨负极材料(1万吨石墨化)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正式投产;“年产2万吨磷酸铁、6000吨磷酸铁锂产品项目”、“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已完成相关部门验收手续,进入生产阶段。子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正异丁醛及丁辛醇项目”、“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项目”已打通全部流程,生产出合格产品,进入量产阶段。上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扩大了公司生产规模,丰富了产品种类,有利于公司形成规模优势、产业链优势和成本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预计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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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郑铁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彩娥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元庆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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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郑铁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彩娥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元庆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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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