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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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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7亿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8.56亿元,公司根据母公司报表提取法定公积金0.86亿元和任意公积金0.86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司未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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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大米加工销售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稻谷播种面积为4.34亿亩,下降1.7%;从产量来看,受播种面积下降影响,稻谷产量4132.1亿斤,减少37.8亿斤,下降0.9%。稻谷烘干收购、稻米加工、大米经销批发等各环节的产能和经营主体均严重过剩,稻谷收购价格高开高走并持续上涨,而大米销售价格却没有相应跟上稻谷价格上涨的脚步。

  近年来,大量资本开始进入稻米行业,并助力新兴品牌快速崛起,抢占传统大米销售市场,行业内出现了“互联网+农业”新型品牌经营模式,新兴大米品牌快速崛起,并迅速抢占大米终端消费市场。面对竞争挑战,公司在社区团购业务和线上零售业务持续发力,同时公司在产品结构方面做了调整,增加中高端产品销售推广力度,报告期公司中高端大米产品销量占比达到53.5%。

  2、油脂加工销售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菜籽主产国之一,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国产菜籽难以满足自身需求,还需依赖进口菜籽弥补国内需求缺口。近年来进口自加拿大的菜籽占比在九成以上,少量进口自俄罗斯和蒙古。自2022年四季度起国内进口加拿大菜籽量大幅增加,2023年进口菜籽量达到历史新高。国内进口菜籽供应充足,同样压制菜油价格。

  在棉籽加工方面,三、四季度澳大利亚棉籽逐渐下市,进口成本持续增加导致棉籽榨利也在下降,但进口棉籽相对新疆棉籽依然具有明显价格优势。

  东方银祥油脂通过棉籽加工设备改造,已成为同时拥有菜籽、棉籽、大豆三榨系统的油脂加工企业。东方银祥油脂生产技术和国内外采销渠道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随着油脂加工行业利润修复,东方银祥油脂在未来行业发展中将具备更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更好的效益产出。

  3、豆制品加工销售

  2023年,豆制品消费市场出现明显改变,电商渠道销量同比有所下降,传统农贸和商超渠道同比增长。线上消费部分回归实体,餐饮消费端依然信心不足。猪肉、鸡鸭蛋、蔬菜价格低价位运行进而部分替代豆制品的食用消费,导致豆制品销量增长难度加大。

  4、海水提钾项目研发及产业化

  根据公开资料,我国年钾肥消费量达1600-2000万吨,居于全球第一,国内自产钾肥自给率小于50%,一半左右依赖进口。国土资源部将氯化钾列入“战略性矿产目录”,并列为重点短缺矿种;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钾等短缺资源开发和优质钾肥生产被列为重点支持的优先发展产业。

  5、农产品购销

  2023年公司主要农产品购销品种玉米的市场行情高开低走,情绪影响市场风险加剧,为规避系统性风险,市场上对大规模原粮购销业务要求极为严格,公司大宗农产品购销业务及上下游受到严重影响,大宗农产品购销业务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核心主营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业已建立集种植基地、高科技示范园区、稻谷加工园区、油脂及豆制品加工、农业科技研发、粮油贸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主要业务包括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加工销售、豆制品加工销售、农产品购销及农业供应链服务等。依托东北粮食主产区和公司自建稻谷加工园区、以及油脂、豆制品加工优势,结合仓储、物流、金融等农业供应链服务,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品牌米、豆制品、菜籽油、棉油等多品类优质农产品加工销售,大宗农产品购销,以及供应链仓储+物流+金融服务。

  1、大米加工销售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种植、采购、加工及销售紧密链接的大米加工销售体系。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了13000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从育种到田间管理、收割,整个种植过程严格把控质量,生产优质的稻花香水稻。公司面向全国主要产区直接采购优质水稻,采购地包括黑龙江、辽宁、江苏等。

  在经营模式方面,公司紧跟市场变化,减少商超等传统渠道,更大的投入到新零售业务渠道的销售中。基于市场需求,不断的优化产品体系,研究新的产品,提高市场份额和销售利润率。

  2、油脂加工销售

  公司油脂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主要经营有菜籽加工业务,产品为菜油、菜粕、磷脂油;棉系加工业务,产品为棉油、棉粕、棉壳、棉短绒;浓香油加工业务和油脂油料贸易业务,同时结合期货套保规避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主要销售模式为厂家直销。

  3、豆制品加工销售

  202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银祥豆制品继续引领福建生鲜豆制品行业发展。大客户端保持与海底捞、锅圈食汇、朴朴电商、永辉、大润发等稳定的供货关系。依托银祥豆制品研发团队的创新能力,麻婆豆腐预制菜品和捞派豆花等新品逐步贡献销量。2023年5月银祥豆制品再获“2023年度中国豆制品行业50强企业”。2023年9月海伦市人民政府授予银祥豆制品“海伦大豆地理标志商标使用权”。良好的前端原料优势将为银祥豆制品夯实发展基础。

  4、海水提钾项目研发及产业化

  公司于报告期稳步推进海水提钾项目建设,海水提取氯化钾项目投产后生产的氯化钾是基础钾盐品种,在复合肥、食品、医药、国防等行业均能广泛应用。钾盐产品的95%用于农用化肥,另外5%应用在工业、食品等领域上。

  5、农产品购销

  公司于报告期开展大宗农产品购销业务包括产地收储销、港口贸易、销区港分销,经营品种主要为玉米、水稻、大豆为主。产地购销要依托公司产区自有仓库以及租赁库,在五常、方正、肇源、龙江、呼兰、兰西、红兴隆、建三江、虎林等储点开展农产品收储运销工作。港口贸易一是以锦州港为核心,依托港口能辐射东北产区粮源优势,通过公路、铁路、集装箱等将不同地区的货物集中到港口,开展坐港购销经营业务。销区港分销是通过多式联运的方式将东北的大宗农产品销往南方港口进行分销,或者直接销售给饲料养殖及深加工终端企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380.14亿元,同比减少9.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66.88亿元,同比减少8.94%。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80亿元,同比减少46.01%;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57亿元。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2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独立董事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韩方明先生、独立董事郑海英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孙明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2023年度商誉、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96,974,963.15元和资产减值损失166,891,965.69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执行会计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7亿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8.56亿元,公司根据母公司报表提取法定公积金0.86亿元和任意公积金0.86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司未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董事长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5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孙明涛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张惠泉先生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岗位薪酬,职工代表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孙明涛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总裁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3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副总裁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2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财务总监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2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董事会秘书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8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如存在兼职,以基本年薪孰高确定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张惠泉先生、康文杰先生回避对本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1.《关于预计2024年度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含未到期融资),该额度包括银行综合授信、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等,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前述融资额度为年度预计额度,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并实际到账的资金为准。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按照有关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及签订融资协议等法律文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信用担保或由控股股东方提供担保等(相关资产质押、抵押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说明)。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包含尚未到期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上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各级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情形。

  上述额度包含尚未到期担保,在2024年度预计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全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如公司在2024年度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子公司将纳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决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合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子公司之间具体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

  (1)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服务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接受关联人提供港口及其他服务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张惠泉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向关联人收取租金及物业费

  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保理业务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同意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5.《关于预计2024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度继续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其中,贷款业务(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等)预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日存款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同意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同意。

  17.《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所属子公司在2024年度使用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9.《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守东)》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韩方明)》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郑海英)》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金亚东一已离任)》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康文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章彦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田春磊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25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2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视频会议室现场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吕廷福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风险控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为:

  (1)2023年3月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9项议案。

  (3)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就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事宜签署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

  (4)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5)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做到了按照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议案认真负责地发表审核意见,有效履行了会议监督职责。

  2、监事会日常监督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和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会、管理层行使职权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进行监督。

  监事会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以及临时公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对公司定期报告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及披露过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监事会于报告期对公司资产减值、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财务决策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监事会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结合内部审计对公司内控运行和风险控制进行监督,报告期,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包括监督制度、流程、协议等遵循性标准的执行,对重点业务领域、重要业务环节开展内部审计,及时风险提示等。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工作部门保持紧密的日常沟通,及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3、监事会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要求,依法规范运作,各项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定期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评价情况的意见

  公司建立和实施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执行情况。

  4、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权和职责。一是加强财务报表编制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日常、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报表编制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后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二是督促内部审计加强事前、事中审查,充分利用公司审计稽核等内部监督资源,协调整合监督力量,强化公司资产、资金、运营风险控制;三是继续加强监事会成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定期参加监管部门或专业部门培训及有关考察学习交流,增强自身业务技能,不断完善监事会制度体系、运作体系建设,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四是督促公司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持监事会独立性,忠实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客观反映了公司资产现状,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文件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编制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公司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遵守了保密规定。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吕廷福先生2024年度监事津贴为47万元(税前),职工代表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监事薪酬。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监事会主席吕廷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编制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3)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遵守了保密规定。

  公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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