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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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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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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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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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本公司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南京金浦东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装修本公司总部办公大楼,2023年10月本公司决定对总部大厦楼层功能调整,2024年1月、2024年3月双方对装修变更进行了沟通,2024年4月2日,双方对装修变更项目预算金额进行确认。2024年4月11日,总部大楼装修工程完成消防验收备案。2024年4月20日,总部大楼装修工程完工并交付。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月与南京金浦东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股权置换协议,协议约定南京钛白将持有的参股公司南京金浦东裕投资有限公司31.8182%股权,与金浦东部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东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置换,本次股权置换以评估值作价,差额由金浦东部以现金方式补足。本次股权置换已于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22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股权交割手续。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参股公司南京金浦东裕投资有限公司与南通金碧晨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纷未支付本金及违约金2449.87万元,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原因系南京钛白对东裕投资的出资未按约定时间全部实缴到位,如东裕投资无资产可执行,南京钛白可能存在被强制执行风险。2024年1月,南京钛白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2024年3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南京钛白的诉讼请求。2024年4月,南京钛白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南京钛白于2024年3月将持有的参股公司金浦东裕股权进行了置换,本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对东裕投资转让前涉及的股权纠纷诉讼事项导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经济损失进行全额补偿。2024年4月,金浦集团已将其下属企业福建钟山化工有限公司2662万股股权质押给南京钛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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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郭彦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益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建中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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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郭彦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益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建中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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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