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4-030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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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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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53.36%,主要是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增加48.50%,主要是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出具的未贴现未背书的承兑汇票较上年末增加所致 。
3、预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86.78%,主要是上年预收的房租在本年确认了收入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28.58%,主要是部分长期借款将在一年内到期所致。
5、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166.71%,主要是上年后期偿还的银行贷款在本期再次申请了贷款所致。
6、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0.01%,主要是原项目的推进导致短期费用减少。
7、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0.36%,主要是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没有收到增值税退税所致。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14.29%,主要是公司持有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股票在本期变动较大所致。
9、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部分应收款项账龄增加,减值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存货计提的减值准加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53.03%,主要是上年支出的税收滞纳金较大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8.26%,主要是上年同期发货中有部分是2022年底收款,在2023年没有现金流入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流出减少75.07%,主要是上年同期有用于理财投资流出5000万元所致。
1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19.65%,主要是本年增加银行贷款流入现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月获悉控股股东刘群因不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2)渝01刑初21号】中对其个人的判决,已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刘群所涉诉讼案件处于上诉阶段,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涉诉讼案件的后续情况,并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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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开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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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开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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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