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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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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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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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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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受限房产:
1、本公司以汉阳区汉商人信D栋2层1-7室及汉商人信D栋4层1室作为抵押物,向光大银行汉阳支行贷款4,000万元。
2、本公司以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4栋1-2层作为抵押物,向兴业银行武昌支行取得短期借款10,000万元。
3、本公司以江岸区胜利街6号3层作为抵押物,向交通银行武汉汉阳支行贷款2,100万元,该贷款2023年已还清,因未申请解押,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抵押物仍处于受限状态。
4、本公司江岸区胜利街6号2层、江岸区胜利街6号平台1层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汉阳支行取得短期贷款3,800万元。
5、拉萨迪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中国银行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取得短期贷款1,000万元。
6、本公司以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2栋1-3层作为抵押物,向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取得长期贷款,截至2024年3月31日,贷款余额为14,174.10万元。
7、本公司以汉阳区汉商银座F栋2层、汉商银座F栋3层、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1栋1层、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3栋1-3层作为抵押物,向汉口银行江汉支行贷款,截至2024年3月31日,贷款余额为20,273.83万元。上期作为抵押物的江岸区胜利街6号1层,因项下有贷款,截至2024年3月31日,仍处于受限状态,待新授信批复后解押。
8、武汉汉商人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汉阳区汉商人信D栋3层7室作为抵押物,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汉分行取得短期借款632.3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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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阎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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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阎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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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阎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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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阎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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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阎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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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阎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