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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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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024年1月,徐州隆茂置业有限公司完成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嘉隆化工公司已履行完前期签订的一系列协议约定的义务。嘉隆化工公司与徐州隆茂置业有限公司、徐州裕农化工有限公司以及杨建民、吴洋、刘秀红、孟宪民(以下简称个人股东)于2024年3月签订《备忘录》确认:(1) 嘉隆化工公司已将徐州隆茂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转让给个人股东,且工商变更程序已经完成,股权转让款已经结清;(2) 嘉隆化工公司、徐州裕农化工有限公司欠徐州隆茂置业有限公司的款项61,363,862.17元以及徐州裕农化工有限公司欠个人股东款项352,080.00元,徐州隆茂置业有限公司和个人股东确认无需嘉隆化工公司及徐州裕农化工有限公司归还;(3) 嘉隆化工公司不承担因土地不能变更登记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据此,嘉隆化工公司报告期确认收益58,008,475.28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重大资产出售

  公司与安道麦股份于2021年5月31日完成安道麦辉丰51%股权的交割。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取得转让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和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股权转让款合计97,390.91万元 。

  公司于2024年3月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立案受理通知》(上国仲立 (2024) 903)。因公司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购买协议》及《关于豁免及补充交割条件的协议》项下部分延期支付条件已达成,但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未付款,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请求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等款项合计4,691.95万元。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反请求书》,要求公司按照《股权购买协议》及《关于豁免及补充交割条件的协议》的相关约定向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全额支付甲基膦酸二苯酯资产转让价款8,003,364.92元及资金占用费512,460.00元。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仲裁事项双方正在提交书面答辩及有关证据阶段,尚未开庭。

  (二)诉讼事项进展

  1、股民诉讼、公司与佰事达公司及公司涉及的其他诉讼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之“第十节-十六-2-(1)”。

  2、公司因江苏科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不履行租赁款项支付义务向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2023年3月8日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2023)苏0904民初1621号)。请求被告支付相关租金、违约金及相应利息。2023年8月21日当事人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民事调解书编号:(2023)苏0904民初1621号)。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及辉丰石化公司于2024年1月与江苏科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就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以及仓储合同三案纠纷达成和解,江苏科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同意自2024年5月1日起,每月偿还不低于500.00万元,合计偿还7,152万元至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结清。

  其他诉讼事项详见相关公告。

  (三)子公司有关情况

  致诚化工公司停产多年,公司于2021年与园区沟通认为复产可能性较小,于当期对致诚化工公司启动清算注销工作并将其作为终止经营列报。截至2023年5月30日,致诚化工公司已完成税务和银行账户注销手续,并被人民法院指定成立的破产清算小组接管。公司不再将致诚化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江苏科菲特公司于2022年6月收到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关闭退出有关工作的通知》(大石办〔2022〕33号),根据该通知江苏科菲特公司被列为2022年度关闭退出企业,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相关退出方案尚未确定,公司将江苏科菲特公司作为终止经营列报。

  嘉隆化工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签订《协议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园区管委会以141,525,624.00元收储嘉隆化工公司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连云港化工园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厂房、办公用房等固定资产,抵减在协议订立前由园区管委会代嘉隆化工公司支付因拆除设备、处置危废、环境治理发生的款项16,610,801.29元后,剩余收储补偿款124,914,822.71元分三年付清,公司将江苏嘉隆公司作为终止经营列报。

  (四) 其他相关承诺事项

  1、关于收购嘉隆化工公司相关承诺进展

  2024年1月,徐州隆茂置业有限公司完成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嘉隆化工公司已履行完前期签订的一系列协议约定的义务。嘉隆化工公司与徐州隆茂置业有限公司、徐州裕农化工有限公司以及杨建民、吴洋、刘秀红、孟宪民(以下简称个人股东)于2024年3月签订《备忘录》确认:(1) 嘉隆化工公司已将徐州隆茂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转让给个人股东,且工商变更程序已经完成,股权转让款已经结清;(2) 嘉隆化工公司、徐州裕农化工有限公司欠徐州隆茂置业有限公司的款项61,363,862.17元以及徐州裕农化工有限公司欠个人股东款项352,080.00元,徐州隆茂置业有限公司和个人股东确认无需嘉隆化工公司及徐州裕农化工有限公司归还;(3) 嘉隆化工公司不承担因土地不能变更登记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2、其余有关情况见《2023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之(二)“相关业绩承诺说明”。截至本报告日,相关事项暂无新情况。

  (五)其他

  公司实际控制人仲汉根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3,342.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5%。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仲汉根先生未质押公司股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仲汉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普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仲汉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普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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