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前次预计的业绩具体情况如下: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三)修正后的业绩预告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沟通和讨论,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数与前次公司业绩预告出现差异,主要是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公司与会计师进行了全面充分沟通,经过对市场形势及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职业判断,确认了公司税前可弥补亏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增加,以及结合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了相关调整。因此,公司对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指标进行调整。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7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
(四)公司董事长李世平因工作原因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副董事长吴琨宗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琨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九届董事会相同,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暨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世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李世平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世平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呈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李世平先生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世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1,5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李世平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李世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世平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选举副董事长吴琨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九届董事会相同,董事长吴琨宗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董事长吴琨宗先生简历
董事长吴琨宗先生简历
吴琨宗,男,1971年2月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在职硕士,正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宝钢集团计财部、财会处资本科助理会计师,宝钢集团财会处固定资产管理业务主办,宝钢集团财会处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购财务主管,宝钢股份财会处会计组综合主管、稽核组组长(副处级)、审计处副处长、审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系统创新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宝钢集团审计部部长、经营财务部总经理兼资产管理总监,宝钢股份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宝钢股份梅钢公司(梅山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鄂城钢铁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董事长,鄂城钢铁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南股份党委副书记,中南钢铁总裁、党委副书记等。现任中南钢铁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南股份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琨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外,吴琨宗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琨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