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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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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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23年一季度大幅减少175.94%,主要原因是:2024年第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高于2023年同期,其中主要是2024年第一季度为购买生鲜乳等原材料按合同支付了预付款。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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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于2024年2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776,800股,增持金额人民币8,120,518.44元。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阳光集团计划自 2024年2月7日起6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24年2月6日增持金额),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阳光集团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截止本报告期末,阳光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37,800股,增持金额14,041,806.44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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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荣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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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荣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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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