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8266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液态乳、含乳饮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低温乳制品系列、低温乳饮料系列、常温乳制品系列、常温乳饮料系列等产品,其中低温产品是公司核心产品。产品包装形式主要有玻璃瓶装、盒装、杯装、袋装等多种包装形式,其中玻璃瓶为主要包装形式。产品按国标分类可分为巴氏杀菌乳、调制乳、发酵乳、灭菌乳、乳饮料等,产品用途为食用,属于快速消费品范畴。

  公司建立了以低温产品为主的差异化产品结构,建立了以“送奶上户”为主的销售渠道,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新鲜、营养、安全的产品和优质服务,多年的深耕细作以及长期积累的市场声誉、品牌形象,公司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和喜爱。公司拥有“阳光”和“天天阳光”两大核心商标和品牌,以江西市场为核心,辐射湖南、安徽等周边省市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2024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001318         股票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将与关联方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经销商高亦农、经销商郭智、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430.00万元,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446.12万元。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霄云、高金文、梅英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刘永平在议案中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1、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2、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在进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进行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3、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因其法定代表人的配偶刘永平先生于2023年12月18日当选为公司监事而成为关联方。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向其采购商品金额为0.36万元,向其销售产品金额为72.66万元,关联交易金额在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内,均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和披露标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注册资本:5,247.2万元

  注册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岱山东路1号

  经营范围:豆制品、糕点、面包、饼干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花卉、饮料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银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3.31%、南昌金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6.69%。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2、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大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谢圩村

  经营范围:奶牛养殖。预包装食品、乳制品销售。

  股权结构:陆大好持股95%、余代仿持股5%。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3、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大好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河套村

  经营范围: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

  股权结构:陆大好持股90%、余代仿持股10%。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4、经销商(高亦农、郭智)

  高亦农和郭智主要从事乳制品、乳饮料等预包装食品销售业务,分别经销公司的产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5、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跃

  注册资本:19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足浴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2.63%,胡霄云持股47.37%。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6、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芳菲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国内贸易;电子商务;商业智能化终端设备的研发、制造、设计、销售、维护、租赁、安装及运营管理;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远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持股60%,付跃持股40%。

  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是因其法定代表人宋芳菲的配偶刘永平先生于2023年12月18日当选为公司监事而成为关联方。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高亦农是公司董事高金文之弟,郭智是公司董事梅英的外甥。

  3、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权益股东,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是与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的企业。

  4、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5、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监事刘永平配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经销商高亦农、经销商郭智、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等七个关联方都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在交易过程中均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方已签订采购/经销商/服务/租赁等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自身及关联人主营业务的拓展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2024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提高经营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福建澳新阳光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阳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注销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福建阳光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澳新阳光乳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MA2YNJ0GXF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17年10月30日

  5、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6、登记机关: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东皋村元洪投资区原管委会大楼二层

  8、经营范围:乳制品、饮料生产销售(经营场所另设)

  9、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末,福建阳光总资产5875.36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和因货币资金归集到母公司而产生的对母公司债权,无其他实物资产;2023年营业收入0.09万元,为货币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公司处于未经营状态。

  二、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2017年公司投资设立福建阳光,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战略投资调整,福建阳光实际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注销是基于对公司经营规划的整体考虑,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进一步提升整体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且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或“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2022年度为248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中,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同时天职也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记录,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