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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4-2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通过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会议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3.投资者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4.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安丰收先生,总经理徐永明先生,独立董事哈刚先生、独立董事王英明先生、独立董事袁知柱先生,总会计师秦琴女士,董事会秘书张天右先生。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大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4-2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说明事项

  为进一步便于开展网络投票,本次通知对原股东大会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中提案编码进行了修改,其他内容没有变化。

  1.原第二点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如下

  ■

  2.补充后第二点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

  ■

  补充后股东大会通知全文如附。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至2024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B822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

  2. 除上述议案外,与会股东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3.上述5、6、8、9-26项议案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第9-2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0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5.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0日、2024年4月3日、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六、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六、七会议决议公告。

  6.上述6、8、9-24、26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至9日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 邮编:110142

  (3) 电话:(024)25190865

  (4) 传真:(024)25190877

  (5) 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 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六、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六、七会议决议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 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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