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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白宝鲲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224,700,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88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48,976,6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33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75,723,3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55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15,052,9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8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15,052,8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815%。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1.00、12.00均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00、11.00、12.00、13.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00)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5.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0.0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12.0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13.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赵耀、付雄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以口头及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其中董事闫桂林、白宝萍、王晓丽、赵键、许怀斌、赵正挺、王立军、张爱林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白宝鲲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董事会本次聘请专项审计机构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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