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合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第四次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职工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职工监事的议案》,与会职工代表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选举赵雄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一。
选举邓厚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二。
上述职工董事、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一:职工董事简历
1、赵雄飞,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1996年7月至2007年1月任湖南省龙山金锑矿工作;2007年1月至2009年6月任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发展部部长;2009年6月至2011年5月任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2011年5月至2014年1月任新邵辰鑫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任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90工区党支部书记、区长;2015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湖南辰州矿业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任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赵雄飞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是公司子公司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赵雄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附件二:职工监事简历
2、邓厚善,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律职业资格证,现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在湖南省司法学校(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1998年8月至2002年9月,在永兴县司法局所属县律师事务所工作;2002年9月至2004年12月,在湖南楚君律师事务所工作,任实习律师、执业律师;2005年1月至2016年9月,在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工作,任科员、法规股股长;2016年9月至今,在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法务专员、法务部副部长、法务部部长。
邓厚善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邓厚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