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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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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4-009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6,126.54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3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截至2024年2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6,126.54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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