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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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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ST实华”
(证券代码:000637,股份性质:首发前限售股)股票共151538145股的第一次公告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3月4日10时至2024年3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668/04一一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151538145股股票。由于本次整体拍卖涉及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对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将产生的较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规定,对竞买人条件作如下提示: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应当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机构担任财务顾问。竞买人未按照规定聘请财务顾问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基于上述的条件要求,请竞买人在开拍七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相应的资料进行审核。如不符合条件,不得参与竞买【提交资料详细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九路5号大院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人:谭执行员;联系电话:0668-2372027、2372108】。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如有此类需求请前往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委托书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报名时间严格控制在开拍七个工作日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1.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本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3.与拍卖相关的费用情况:竞买成功后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问题,须竞买人自行向税务等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

  四、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本次拍卖不安排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向相关部门送达,买受人持本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情况须知:

  1.买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茂名市茂东支行,账号:445885010400091330000001463),缴款时必须注明执行案号(全称)。本院在确认收到款项后会通知买受人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开具拍卖款收据。

  2.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本院将制作用于财产过户的《执行裁定书》,并送达给买受人和相关职能部门,完成过户手续。

  3.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4.在拍卖成交后,经本院复核竞买人不具备竞买人条件的,本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不予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按悔拍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特别提示: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本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四、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来电举报或者邮寄书面举报材料至本院【提交资料详细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九路5号大院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人:谭执行员;电话:0668-2372027,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寄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标的物拍卖咨询电话:0668-2372108

  举报监督电话:0668-2372027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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