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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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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银河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参加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自2024年1月15日起,本公司旗下银河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简称:银河中债0-3年政金债指数A;基金代码:A: 020252)参加上述销售机构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优惠规则及结束时间以上述销售机构活动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0755-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6.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7.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上述销售机构保留对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8.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网址:www.cgf.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5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展直销网上交易申购和定投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1月15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含官方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旗下部分基金实行费率优惠。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含官方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办理上述基金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

  三、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含官方网站、APP、微信公众号)使用银联通、汇付天下第三方支付渠道以及使用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直连渠道申购或定投上述基金的,申购和定投费率均实行1折优惠。

  四、重要事项

  1、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含官方网站、APP、微信公众号)进行定投的,每期申购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元(含10元)。

  2、本公司将根据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发展状况,进一步完善直销网上交易平台,扩展在线支付银行卡种类,具体方案将会在本公司网站及时公布。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官方网站:www.cgf.cn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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