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王盛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股份5,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92%)的股东王盛忠先生计划在自公司披露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王盛忠。
(二)股东王盛忠先生持有股份的总数量为5,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系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所取得的无限售流通股份。
3、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减持期间(不超过未来90个自然日):为自公司披露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
5、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盛忠先生不存在任何承诺的情况,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东王盛忠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王盛忠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股东王盛忠先生于2023年12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股5%以上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至低于5%,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四)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王盛忠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