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1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及2023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股份17,158,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的0.76%,回购成交最高价格为13.078元/股,最低价格为11.718元/股,支付资金总金额为216,590,194.56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4,853,69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3%,回购成交最高价格为17.99元/股,最低价格为11.718元/股,支付资金总金额为500,680,460.5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