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9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影医疗”)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实际业务需要,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专业设计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专业设计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备案的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因公司发起人深圳市高特佳康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上海高特佳康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求,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此次变更后,上海高特佳康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变,不会对本公司的资产、运作及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并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制订、修订公司其他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新制订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上述修订及新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0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2258号一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3.01、3.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月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225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2258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7076658

  电子邮箱:IR@united-imaging.com

  联系人:TAO CAI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8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以成本加成、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影医疗”)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张强先生、TAO CAI先生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区间为2024年度,金额合计为37,418.72万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以上数据误差由计算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注2:“2023年度全年预计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数与12月预计发生数加计所得,具体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3年度全年预计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数与12月预计发生数加计所得,具体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联影智慧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2、上海联影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3、武汉联影智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4、上海联影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5、上海联影智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注:上海联影智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2023年11月设立,尚无财务数据。

  6、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的基本情况

  ■

  注:中国医学装备协会未提供财务数据。

  7、武汉中科医疗科技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8、深圳高性能医疗器械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9、北京联影智能影像技术研究院

  ■

  10、深圳市联影高端医疗装备创新研究院的基本情况

  ■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1)购买原材料:主要为采购电子部件、人工智能产品、远程诊断平台、医学影像建模软件及工作站等;(2)销售产品、商品:主要为销售医学影像设备和配件等;(3)提供劳务:主要为提供技术支持等多种类型的服务;(4)接受劳务:主要为接受委托研发及其他服务等;(5)商标授权许可:主要为商标授权等。

  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成本加成、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根据成本加成法、市场价格法、协商定价法等确定交易价格,将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