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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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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3-84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鸿图”)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年12月4日。

  2、授予登记数量:2,437,040股。

  3、授予登记人数:155名。

  4、授予价格:11.6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6、授予登记权益数量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注销。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对应解除限售期内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进行解除限售。

  8、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

  注: (1)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期初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期末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2]*100%。

  (2)如果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后,公司有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净资产变动的,考核时剔除该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额及其产生的相应收益额(相应收益额无法准确计算的,可按扣除融资成本后的实际融资额乘以同期国债利率计算确定)。

  (3)上述“同行业”是指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一一汽车制造业”。

  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或解除限售前一年的公司业绩低于解除限售期的考核要求,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对标企业的选取

  本次从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一汽车制造业”以及申万行业分类“汽车一汽车零部件”中选取23家上市公司作为业绩对标公司,对标企业名单如下:

  ■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对标企业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样本;若行业市场环境出现重大波动或偏离,则相应指标可由董事会做同向调整,但相应调整需报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同意,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3)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B)、基本合格(B-)和不胜任(C)五个等级。

  ■

  公司层面上一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后激励对象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披露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经公司监事会核查,自披露前述激励对象名单后至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职务变动等原因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资格;监事会对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人员在原激励对象名单基础上进行了调减,共调减激励对象22人,调减后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人数由原不超过264人调减至不超过242人;根据前述激励对象人数的调减情况,授予数量相应调减为不超过480万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实际完成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55名,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37,040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缴款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职信验字(2023)第0039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12月19日止,广东鸿图已经收到15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2,437,040股普通股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8,391,516.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437,04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5,954,476.00元。截至2023年12月19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664,649,239.00元,股本人民币664,649,239.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12月4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2,437,04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12月4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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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相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授予限制性股票所获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八、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62,212,199股增加至664,649,239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本次变动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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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根据公司最新总股本664,649,239股摊薄计算,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4645元/股。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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