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2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3-089
债券代码:127095 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20.0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1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1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2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0年12月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1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130名激励对象55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12月1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1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月21日,公司在巨潮网发布《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符合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54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1月20日。

  7、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0名变更为128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50万股变更为548万股,预留部分由125.892万股变更为127.892万股,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8.92%。

  8、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48名激励对象127.892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2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公司对预留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9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10、2021年6月28日,公司在巨潮网发布《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符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127.89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25日。

  11、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1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2年1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03.52万股,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2年1月24日。

  13、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4、2022年6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8.4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6月23日注销完成。

  1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6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9.524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

  16、2022年7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9.5244万股,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2年7月20日。

  17、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7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8、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9、2023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15.1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1月28日注销完成。

  20、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11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的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1月2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3年1月19日届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注: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1)第030218号),2021年度威海广泰营业收入为30.79亿元。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威海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2)第030271号),2021年度广泰房地产营业收入为0.20亿元,二者相减可得,公司2021年剔除房地产业务后的营业收入为30.59亿元。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12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20.0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19%。

  3、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人数:123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完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共授予128名激励对象548万股。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实施完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767.2万股。截至本次解禁日,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33.6万股,已解禁股份10.08万股,未解禁股份23.52万股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因此剩余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33.6万股,本次解禁30%为220.08万股。

  注2:激励对象中李勤、于洪林、罗丰、尚羽为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按照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以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

  ■

  注: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