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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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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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标注“#”的持有人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