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1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T洲际 公告编号:2023-074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11月21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裁定批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重整程序。

  ●  公司应于重整计划获得海口中院裁定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如非洲际油气自身原因,致使重整计划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执行完毕,公司应于执行期限届满前,向海口中院提交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的申请,并根据海口中院批准的执行期限继续执行。

  ●  本次重整计划涉及权益调整,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2023年9月20日,海口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于同日依法指定洲际油气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一、重整进展情况

  2023年11月2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于2023年11月3日向海口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2023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2023)琼01破3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二、重整计划主要内容

  海口中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本次重整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三、(2023)琼01破3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海口中院认为:首先,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在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协助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制作了《重整计划草案》,并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符合法律规定。其次,2023年11月1日,本院根据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作出(2023)琼01破36号决定书,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的债权金额临时确定 25 家债权人的债权额。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会议由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及审议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召集、分组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规定。最后,根据表决情况,出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4家,共有3家债权人表决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人数的75%,表决同意的债权人代表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出席会议的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2.74%;出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23家,共有19家普通债权人表决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组人数的82.61%,表决同意的债权人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占普通债权人组债权总额的70.11%;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出资人代表股份630,122,189股,占洲际油气总股本的27.8383%,其中表决同意的出资人所代表的表决权额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表决通过。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该重整计划内容符合公平清偿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且重整计划中关于企业重新获得盈利能力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四、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公司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若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将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具体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五、风险提示

  1、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2、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