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备忘录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的约定,后续合作项目,实际发生额以未来具体发生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备忘录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3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拓展海外市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与埃及Nahdet Misr for Modern Environmental Services(简称“Nahdet Misr”)签署《Nahdet Misr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MOU协议》(以下简称“备忘录”)。
本备忘录为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备忘录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Nahdet Misr for Modern Environmental Services(纳赫代特米斯尔现代环境服务公司);
2. 公司住所:1 Youssry Gohar St. from Mokhles EI Alfy Road Madinet Nasr- Cairo(开罗麦迪耐特那塞尔默克洪雷斯艾尔艾福路优塞里戈哈尔街1号);
3. 法定代表人:Mr. Hossam El-Din Iman;
4. 注册资本:1亿埃及镑;
5. 经营范围:Environmental service。
6. 公司与Nahdet Misr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Nahdet Misr未发生类似交易事项。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Nahdet Misr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备忘录主要内容
(一)签约方
甲方:Nahdet Misr,一家现代环保服务公司(阿拉伯承包商公司之一),是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开罗和亚历山大境内收集、运输和回收固体废物领域的领先公司。其运营地点位于1 Youssry Gohar st. from Mokhles El Alfy Road Madinet Nasr – Cairo(开罗)。
Hossam El-Din Imam 先生已作为董事长兼董事会授权成员代表该公司出席签字仪式。
乙方: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固体废物发电公司。其运营地点位于中国天津市津南区双港经济开发区。
王天昊先生已作为董事长代表该公司出席签字仪式。
(二)目的
本备忘录旨在为任何未来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提供框架,此类合同涉及在埃及内每天利用1000吨以上固体废物产生35兆瓦/小时以上的电力。
(三)双方责任
双方同意制定有关在编写最终合同之前阐明各方责任的框架,具体如下:
第一:Nahdet Misr义务范围:
1.与国家权力机构协调,将城市固体废物供应到泰达垃圾焚烧发电厂。
2.与国家权力机构协调,提供用于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土地。
3.帮助从主管政府机构获得项目所需的批准和许可证。
4.负责垃圾发电项目的立项审批、土地征用、营业执照、环境评估、开工许可证等一切手续的办理;
5.向政府部门争取优惠政策,负责在垃圾发电项目的筹备、建设、以及运营过程中与各个政府部门协调工作;
第二:泰达环保义务范围:
1.准备为垃圾焚烧发电站开展环境研究和可行性研究。
2.提供有关已实际实施发电站的先例,并通过正式文件给予支持。
3.为其中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投资、融资并运营,其余发电厂根据最终合同约定,由双方按照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各省份的协议完成。
4.项目备件的采购、安装以及保养工作。
5. 支持待售技术成果的质量保证。
6. 垃圾发电项目规划设计、经济测算、建设及后期的运营;垃圾发电项目规划设计、经济测算、建设及后期的运营。
双方责任:
就垃圾发电上网电价及垃圾处理费与埃及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谈判。
(四)合作模式
于埃及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埃及垃圾发电项目,泰达股权占比51%,Nahadet Misr公司股权占比49%。
(五)项目推动:
1.就垃圾发电上网电价与埃及政府进行谈判。
2.按国际惯例向埃及政府争取垃圾处理费。
(六)未来计划:
1.与Nahadet Misr、埃及环保部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或MOU。
2.在2024年6月30日前,与政府签署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特许经营协议。
(七)城市固体废物所有权
双方在知情并核实的情况下承认省级权力机构是城市固体废物的所有者,有权处置此类废物,双方必须与有关省就提供必要废物以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达成一致。
(八)责任
本备忘录不会导致双方之间产生或承担任何责任。
(九)争议解决
本备忘录适用法律为埃及法律,因解释或执行本备忘录而可能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均由双方友好解决。
(十)备忘录期限
双方根据本备忘录所作出的安排应在2023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期间保持有效。备忘录经双方同意后续订。
(十一)文本适用
本备忘录由英文、阿拉伯文、中文三种语言书写,如若出现三种语言表达不一致的情况,以英文为准。
(十二)副本数量及效力
本备忘录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三)保密协议(NDA)
任何一方同意对另一方的机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
(十四)通知
在根据本备忘录的要求发出任何通信通知时,如果通过专人或挂号信(要求回执)递送到首段中规定的地址或一方可能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另一方的其他地址,则此类通知应视为充分送达。
(十五)转让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或让与责任。
(十六)修订
可以添加附录到本谅解备忘录,经双方批准并签字后生效。
(十七)谅解备忘录的取消
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终止其在本备忘录中的参与。
(十八)签署人
Nahdet Misr Co.
Hossam El Din Emam先生 – 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王天昊 – 主席
四、备忘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备忘录的签署对公司2023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该备忘录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备忘录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的约定,后续合作项目,实际发生额以未来具体发生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 2020年12月,公司与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署了《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降杠杆暨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就市场化债转股达成合作意向。目前,该协议未有实质进展。
2. 2022年6月,公司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多个方面开展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公司已完成投资决策审批,正在积极推动项目公司设立。
3. 2022年10月,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签署《党建共建暨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开展党建共建暨全方位战略合作。目前,双方在持续对接中。
4. 2023年4月,公司与新疆能源集团千泉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能源集团千泉实业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正在积极推进合作相关事宜。
5. 2023年6月,公司与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正在积极推进合作相关事宜。
(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或者办理解除限售事项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一)《Nahdet Misr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MOU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