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于2023年11月23日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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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A类份额场内简称:全球新能源车LO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因2023年11月23日为本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本基金于该日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于2023年11月24日恢复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率风险、境外证券市场风险等特殊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天弘招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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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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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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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9504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 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 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 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 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