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22,377,16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22,377,168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同意注册决定时间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51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登记时间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办理完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锁定期安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共有12家,其中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合计663,815,871股股票的锁定期为自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非交易日顺延);其余10名发行对象所认购的622,377,168股股票的锁定期为自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均承诺其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22,377,16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27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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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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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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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