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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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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9月14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准油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有偿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事项一”)、《关于办理设备售后回租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事项二”)。

  事项一的基本情况为:为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根据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贷款额度为准),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关联方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融担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贷款期限为准,担保费率为1.5%/年,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有偿担保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事项一的最新进展:

  近日,公司与中小融担公司签署了《委托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

  委托人(甲方):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乙方):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甲方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债权人)申请金额为2,5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及提交的相关资料,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以保证方式为甲方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范围:乙方根据甲方与债权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及乙方与债权人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约定的保证范围。委托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

  (2)保证的方式: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乙方与债权人就单笔借款合同项下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乙方和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执行。

  (3)担保费:本次担保费为37.50万元。甲方本次委托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12个月,即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9日。实际主债权期限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债权人放款凭证为准。付款时间: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担保费用。如债权人第一笔借款放款时间早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的,应在债权人第一笔借款放款前支付。付款方式:甲方应将费用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4)反担保:甲方以准油股份名下生产设备6套连续油管作业车和克拉玛依区红山小区2处房产抵押,并签署《抵押反担保合同》。

  事项二的基本情况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的六套连续油管设备与关联方新疆聚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2,500万元,年化利率6%,期限至2023年12月10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9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办理设备售后回租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公司结合资金状况,于2023年10月31日归还了其中的300万元,详见2023年11月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偿还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事项二的最新进展: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归还了其中的500万元;相关利息按照约定支付。截止目前,已累计归还本金800万元,尚有本金余额1,700万元。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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