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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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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3-05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和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和变更的相关议案,同意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均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由72个月变更为9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鉴于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4年5月5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7号)核准,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36,223,162股,其中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认购20,257,478股,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认购47,680,616股,分别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94%和4.57%,上述股份于2016年5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均为36个月,自通过非公开发行所认购公司股份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上市之日起计算。2019年5月6日,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届满,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均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2019年5月17日、2020年8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相应变化。

  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和变更的相关议案,同意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均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由72个月变更为96个月;同意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变更资产管理机构;同意修订《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

  在锁定期届满后,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出售以及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的方式减少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075,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9,987,0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均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员工持股计划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解除锁定上市流通,上述两个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及是否作出其他相应安排。

  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96个月,自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上市之日起计算,即存续期为2016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5日。

  (2)若存续期未延长,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即告终止。

  (3)若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96个月,自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上市之日起计算,即存续期为2016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5日。

  (2)若存续期未延长,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即告终止。

  (3)若发生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等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提前终止的情况,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应经持有人会议批准,由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合计持有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东批准,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提前终止。

  (4)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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