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V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V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V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V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V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V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21.84%,主要原因系当期销售高毛利品类:特种电缆、空调线的占比提高,以及规模效应带来的成本费用下降,导致利润增长。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95.94%,主要原因系当期收回票据以背书转让支付方式增加,减少票据贴现转换现金支付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28.76%,主要原因系可转债赎回转股及利润增加原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V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V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冯就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林林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30日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冯就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林林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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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V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V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2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该项议案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事项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用于日常对外支付货款。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质押额度等。
二、质押物及相关信息
1、质押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资产。
2、质押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3、有效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4、质押目的: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日常对外支付货款。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将自有资金购买的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质押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所需的质押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以存款等资产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质押额度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公司制定了严格审议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存款等资产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以存款等资产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存款等资产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该事项已经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五、备案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资产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质押额度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本次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公司制定了严格审议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独立董事:黄洪燕 刘涛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3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体独立董事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资产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用于对外支付货款,从而增加银承结算。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4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张慧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资产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用于对外支付货款,从而增加银承结算。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