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0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华商现金
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华商现金

  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决定自2023年10月24日起对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E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华商现金增利货币E,E类份额代码:019769),本基金现有A类和B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2、E 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除招募说明书约定的情形外不收取赎回费用。本基金三类基金份额均收取销售服务费,A 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3%,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E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

  本基金三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3、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

  4、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升降级。

  5、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自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次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官网公示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3年10月24日起生效。

  2、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咨询。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

  ■

  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暂停机构客户

  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暂停接受机构客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高于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下属分级基金的金额单独计算)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机构客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0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或者接受。

  (2)机构客户通过基金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交易申请,暂停起始日为2023年10月23日15:00开始。即10月23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10月24日的交易申请。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3)本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规定网站登载的《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暂停机构客户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中对机构客户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限制性规定不再执行。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恢复机构客户办理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相关日期。

  3)本基金暂停机构客户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已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扣款、转换转出业务及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4)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8880、010-58573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