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10月20日于证监会指定媒介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现就此次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的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提示如下:
本基金第三个封闭期为2023年7月25日(含)起至2023年10月24日(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10月25日(含)起至2023年10月31日(含)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及赎回业务申请。自2023年11月1日(含)起至2024年1月31日(含)止,为本基金的第四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部分销售机构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3年10月25日起,本公司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2)各代销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上述机构为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予以说明,代销机构是否支持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代销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具体促销安排和业务规则以代销机构的规定和执行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