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3-07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0月18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竟拍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虹曦置业有限公司拟竞拍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A地块东区R2二类居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授权北京虹曦置业有限公司管理层与相关主管部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照。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3-08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虹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曦置业”)于近日竞得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A地块东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虹曦置业以人民币401350万元竞得北京市丰台区南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A地块东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的《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
在签发“《成交确认书》”后,虹曦置业将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后续权证相关事项。
本次竞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竞拍土地的基本情况
1、出让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土地编号:京土储挂(丰)【2023】050号
3、土地面积:34192.126 平方米
4、土地位置:北京市丰台区南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A地块东区R2二类居住用地。
5、土地价款:人民币401350万元
6、土地用途:R2二类居住用地。
7、出让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办公50年。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通过该土地资源合作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深度的业务合作关系。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事项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尚需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工作,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有关事项的落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3-08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解除质押及
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函告,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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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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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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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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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李卫国先生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247,643,639股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180,856,026股均系其高管锁定股。
如上表所示,李卫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71,332,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9%,其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47,643,6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3%,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3.34%。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82,242,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2%,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质押、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47,643,6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3%,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2.53%。
三、其他说明
1、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李卫国先生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3、李卫国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