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近日,公司拟与相关融资机构签订协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修武荣盛文化旅游古镇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修武荣盛”)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以下简称“中原银行焦作分行”)拟继续合作业务 7,830万元,由公司为上述业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总额不超过 9,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同时,修武荣盛以其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子公司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康旅”)为上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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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修武荣盛;
2、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1日;
3、注册地点:修武县特色商业区丰收路与青龙大道交叉口西南
4、法定代表人:王攀芬;
5、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旅游景点项目开发、经营;旅游宣传促销策划; 旅游商品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文化演艺、房 屋租赁;酒店管理;会务服务;宾馆住宿服务;养老项目的开发与经营;农业技术、新材料技术、节能技术的咨询、服务;园林绿化。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修武荣盛58.18%股权;
8、信用情况:修武荣盛信用状况良好。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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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与中原银行焦作分行;抵押担保协议方:修武荣盛与中原银行焦作分行;质押担保协议方:荣盛康旅与中原银行焦作分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中原银行焦作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修武荣盛与中原银行焦作分行签署《抵押合同》;荣盛康旅与中原银行焦作分行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为修武荣盛上述融资分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计划范围内。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修武荣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公司日常经营拥有控制权,能够掌握上述公司财务状况;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上述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修武荣盛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50.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45%。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76.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