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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并已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年9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 9月8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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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8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 的表决通过是议案 2 生效的前提条件。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上午8:00至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9月1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公司证券部,邮编114051(信函请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张锡刚收,并请注明“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二)邮政编码:114051
(三)联系电话:0412-5213058
(四)指定传真:0412-5213058
(五)电子邮箱:aszk@aszkjqc.com
(六)联 系 人:张锡刚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年月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拟参加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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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授权委托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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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在非累积投票提案中,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67”,投票简称为“威领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9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 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