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9月12日,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邦投资”)持有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30,760,2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0%,衡邦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1,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8.2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7%。
●衡邦投资、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投资”)、杜应流先生、霍山衡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玉投资”)、霍山衡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宇投资”)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3年9月12日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35,888,6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3%,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01,000,000股,占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2.8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78%。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衡邦投资通知,衡邦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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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2023年9月12日,衡邦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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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应流投资未来半年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05%,占公司总股本的11.71%,对应融资余额为44,500万元。
应流投资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自筹资金等;应流投资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应流投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